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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疫苗接种禁忌
2021-03-24 12:18 卫生所  卫生所

 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(以疫苗说明书为准)

一、下列情况严禁使用本疫苗:

  1. 已知对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。

  2. 发热、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。

  3. 首剂接种后对疫苗有严重的副反应,如过敏、荨麻疹、呼吸困难、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等。

二、下列情况应慎重使用本疫苗(以说明书为准)

 1.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者,肌肉注射本疫苗可能会引起出血。

 2.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,接种本疫苗产生的免疫反应可能会减弱,接种应推迟到治疗结束后或确保其得了很好的保护。对慢性免疫功能的患者,即使基础疾病可能会导致有限的免疫反应,也应推荐接种本疫苗。

 3.未控制的癫痫患者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,如格林巴利综合征等。

 4.缺乏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研究证据,慎重使用。

 5.除上述现象外,凡健康状况不适者、禁忌症不易掌握者慎用。

三、存在以下情形不建议接种:

 1.孕妇、怀孕、备孕或处于哺乳期。

 2.过敏体质。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荨麻疹、皮肤湿疹、呼吸困难、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)。

 3.惊厥、癫痫、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。

 4.严重的肝肾疾病、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(收缩压≥140mmHg,舒张压≥90mmHg)、糖尿病并发症、恶性肿瘤、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。

5.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、HIV感染、淋巴瘤、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。

6.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:严重呼吸系统疾病、严重心脑血管疾病、肝肾疾病恶性肿瘤。

7.在过去的一年内,接受过输血或血液制品、或使用过免疫球蛋白。

8.在过去1个月内接种过其他疫苗。

9.新冠病毒感染史。

10.曾接种疫苗出现过敏。

11.接种疫苗前生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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